如何新增檢測規則條件

檢測規則新增條件的操作方法如下:

(1).  進到稽核”->”檢測規則之後,找到新增條件按鈕並點選。

 

(2).  跳到追蹤條件設定畫面,並開始先設定追蹤條件名稱與輸出筆數上限(輸出筆數上限是指傳送報告到指定的Email時呈現的筆數,在此建議上限不要設定超過10000筆資料)。

 

(3).  設定指定郵件類型。

 

(4).  設定檢索查詢字詞-關鍵字檢測,可設定管理者想稽核的名詞(Ex:標題有價格的關鍵字)。

 

(5).  此外若關鍵字檢測條件選擇寄件人、收件人或寄收件人,則點選旁邊的輸入欄位時,系統會跳出輔助視窗,該輔助視窗可以拖曳與縮放,此可協助操作者若要檢測公司內人員,但卻忘記該員的email時,便可透過此來輸入正確的資訊。

 

(6).  設定檢索查詢字詞-進階關鍵字檢測,可設定管理者想稽核的關鍵字,但此方式的優點在於管理者可自訂關鍵字條件的群組順序,詳細說明與操作請參閱5.2.4章節。

 

(7).  設定檢索查詢字詞-正規式檢測,可設定管理者想稽核的正規式名稱(Ex:台灣的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等),正規式檢測請參閱6.4

 

(8).  設定檢索查詢字詞-萬用字元查詢,萬用字元的功能與使用方式請參閱5.2.3的萬用字元查詢。

 

(9).  設定追蹤結果排序的依據與發送信件設定。

 

(10).           報表設定周期性還是單次執行。

 

關聯目錄

6.1. 檢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