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服務條款變更公告(2024.5.21)
管理者,您好: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 MailCloud 的支持與愛護,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與保障,MailCloud 於 2024 年 5 月更新了服務條款內容。
- 本回修訂主要重點:
整理原本第 11 條,與第 18 條有關續租通知 & 逾期繳費將終止服務的說明。 將相關內容之第 18 條,移至新第 12 條,讓內容連貫、相關資訊清楚, 以及在通知天數上做調整。
- 條款在哪裡?
MailCloud 官網最下方的「法律聲明與使用條款」。如果您看到的內容沒有更新,請您清除瀏覽器快取資料重新載入即可。
- 條款異動內容為何?
一、原 11 條:用戶租用本服務…本公司將於用戶租用期滿十天以前以電子郵件或電話詢問用戶是否續租。
調整為:「十天以前」詢問是否續租,改為現行的三十天以前。
二、原 18 條:用戶申請租用本服務,本公司於建置使用環境完成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用戶啟用日等相關事宜,並自啟用日起開始計費。因為與原 11 條內容重覆:用戶租用本服務應先繳清各項費用,待本公司確認交款後,一週內通知用戶啟用本服務…因此將兩條整併。
調整為:
11.1 用戶租用本服務應先繳清各項費用,待本公司確認交款後,一週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用戶啟用日等相關事宜,並自啟用日起開始計費。
三、原 18 條:如逾期未繳款達二個月以上者,將於七日前以電子郵件通知用戶,並得終止用戶租用本服務。
調整為新 12 條:用戶如逾期未繳款達六十日者,除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並將刪除網域,且於刪除七日前以電子郵件通知用戶。
四、原 11 條:整段文字載明多項內容。變更為條列式分項呈現。
11. 用戶租用本服務應依線上申請規定繳納各項費用,如有調整價格時將另行公告,並於下次續租繳費時依新費率計價。
11.1 用戶租用本服務應先繳清各項費用,待本公司確認交款後,一週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用戶啟用日等相關事宜,並自啟用日起開始計費。。
11.2 本公司將於用戶租用期滿三十天以前以電子郵件或電話詢問用戶是否續租。用戶如逾期滿三天以後未申請續租或繳款,本公司將視同用戶欲終止租用本服務,本公司將暫停用戶使用本服務之權限,如確定未申請續租或繳款,本公司將通知用戶辦理終止所需之手續,得即時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之權限及移除用戶存於本公司主機上之一切資料。
11.3 若本公司不願意與用戶續約,最晚會於租用期滿十五天以前通知用戶。這項不續約通知將於租用期滿生效。
- 特別說明:
1. 若貴公司當初是與網擎資訊另外簽定服務合約,則不受此服務條款影響,以雙方議定之合約為準。
2. 若貴公司對新版條款有疑慮,請與您的 MailCloud 業務窗口聯繫。
如果您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的客服中心聯絡。
